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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孝亲敬老模范”专题


关于开展宝鸡市第二届“百名孝子”评选活动的通知

[ 信息发布:佚名 | 发布时间:2014-05-21 | 浏览:4551次 ]

关于开展宝鸡市第二届“百名孝子”评选活动的通知

各县(区)老干局、老龄办,市委各部门、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、各人民团体,驻宝部省属企业、各厂矿企业:

根据宝市办字【2011】38号文件精神,为了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爱老养老的传统美德,唤起全社会的孝亲敬老意识,推动全市“百善孝为先,敬老我先行”活动的深入开展,形成发扬孝文化、崇尚孝道的社会新风尚,市委老干局、市老年事业局、市文明办、宝鸡日报社、宝鸡人民广播电台、宝鸡电视台决定,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第二届百名孝子评选活动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指导思想和目的意义

以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通过对孝亲敬老模范典型的评选表彰和宣传活动,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爱老养老的传统美德,推动“百善孝为先,敬老我先行”活动深入开展,营造全社会尊老敬老爱老养老的良好风尚,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,增进家庭和睦与代际和谐,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。通过评选表彰活动,在全市树立一批养老敬老、孝敬老人的先进典型,激发全社会进一步发扬孝文化、崇尚孝道;使养老敬老、孝敬老人慰然成风,促进我市精神文明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。

二、评选条件

1、积极履行赡养老人的义务,孝敬父母、祖父母、孝敬公婆、孝敬岳父母,尤其是尊重理解孝敬再婚父母,特别是对待继父母如生身父母,事迹突出、感人至深者;

2、多年义务扶养照料社会上的孤、寡、病、残老人,受到各界群众赞誉、被传为佳话者;

3、多年来为社会老人行善尽孝做义工服务的志愿者、居家养老工作者、维护老年人权益志愿者,受到老人好评的,成绩显著者;

4、在为老服务岗位上多年来勤勤恳恳、无私奉献、视社会老人为父母,受到老年人好评,多次受到上级奖励者;

5、长年侍奉周围邻里的多病、瘫痪的孤寡老人,不辞劳苦、持之以恒,受到群众普遍称赞者;

6、多年来重视、关心、无偿资助、热心老年公益事业,贡献巨大,社会反响特别突出者;

7、热心捐助老年公益事业数额较大,具有广泛影响者。

推荐评选的百名“孝子”人选,符合条件、事迹感人,成绩显著,影响很大的可推荐为金奖孝子人选;时间较长、事迹突出、有较大影响者可推荐为银奖孝子人选;事迹先进、在当地有一定影响的可推荐为铜奖孝子人选。

三、评选方法

1、2011年5月发出推荐评选百名孝子通知(在宝鸡日报刊登),从5月—7月底,评选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,驻宝部、省、市属企业和市级机关各部门参加所在县区的推荐评选活动,以县区为单位组织社区、行政村和基层单位,由村(社区)提名、个人自荐或子女推荐等方式,向所在镇、街办申报。各乡(镇)、街办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进行公开评选,各县区老干局、老龄办负责在乡镇评选的基础上,再进行竞选评比,推荐上报。要以县(区)为单位,公开进行竞评孝子活动,要由乡(镇)、街主要领导亲自出面推介孝子,县(区)的公开推介竞评活动要在县(区)电视台、电台进行直播,大造声势,广泛引导群众以不同方式投票评选孝子,最大限度的增加群众的参与度。另外,本次活动组委会将设立优秀组织奖,对活动按要求组织得好的县(区)进行表彰奖励。

2、推荐评选孝子,要填写上报《孝子登记表》和单行文字事迹材料(金奖人选1500字以内、银奖人选1200字以内、铜奖人选800字以内,)均为A4纸打印材料,各一式3份(手写无效),同时附电子版材料。每个县区推荐2-3名金奖孝子候选人,并为每名金奖孝子候选者拍摄制作5分钟事迹短片,报送市上进行竞评,最终以得分最高的前10位为金奖孝子。另外,20名银奖孝子,70名铜奖孝子在县区推荐上报先进事迹材料中评选产生。

3、市上成立评选组委会,由市委老干局、市老年事业局、市文明办、宝鸡日报社、宝鸡广播电台、宝鸡电视台联合组成宝鸡市第二届百名孝子评选组委会办公室,在初选孝子候选人公布后,群众通过信件、网络进行投票评选,组委会根据群众投票结果和事迹最终确定评选结果。

所有孝子人选材料必须在7月底前送市老年事业局。逾期不报者,按自动放弃对待。 (电子邮箱:bjllwzxk@163.com 地址:市公园西路1号,邮编:721006)

四、宣传方式

1、在2011年“老人节”前举办“宝鸡市第二届百名孝子”颁奖晚会,邀请市领导到会讲话,并给孝子颁奖。

2、邀请有关企业或个人为“宝鸡市第二届百名孝子”奖冠名和提供赞助。

3、在宝鸡日报、市广播电台、市电视台报道颁奖晚会及专题片。

4、宝鸡广播电台从7月份至10月底,播出百名孝子事迹。

5、在宝鸡日报刊登金奖孝子事迹。

6、在《陕西慈孝网》上刊登孝子候选人名单和先进事迹。

7、组织10名金奖孝子到各县区巡回演讲。

8、出版宝鸡市第二届百名孝子事迹专辑。

五、组织机构

成立宝鸡市第二届孝子奖评选组委会,人员如下:

主 任:徐 强(市委常委、副市长)

副主任:马 赟(市委常委、组织部长)

成 员:王生辉(市委副秘书长)

王宝强(市政府副秘书长)

杨建成(市委组织部副部长、市委老干局局长、市老年事业局局长)

魏武生(市委宣传部副部长、市文明办主任)

吕向阳(市委宣传部副部长、宝鸡日报社长、党委书记、总编辑)

谢一民(宝鸡人民广播电台台长)

贾雷鸣(宝鸡电视台台长)

组委会下设办公室:

办公室主任:杨建成(市委组织部副部长、市委老干局局长、市老年事业局局长)(兼)

副 主 任:贺 华(市委老干局副局长 )

田志坚(市委老干局副局长 )

张 冰(市委老干局副局长 )

办公地点设在市委老干局、市老年事业局。

联系人:李峰、张战利、李小锋、杨晓军

联系电话:3317910 3317912

六、几点要求

1、高度重视,积极参与。

推荐评选表彰工作时间紧、任务重,各县区老干局和老龄办要高度重视,紧密配合,按要求精心设计活动方案,共同搞好这次孝子评选工作,具体工作由各县区老龄办负责组织实施。

2、层层发动,重在教育。

评选活动要充分体现群众性,要立足社区、企业、村镇、机关、学校等基层单位,发动群众参与,从群众身边发现先进人物,使推出的孝子可敬、可信、可亲、可学,使推荐评选成为群众自我教育、自我提高的有效途径。

3、精心组织,严格把关。

(1)各县区老干局、老龄办要把这项工作做为推进“百善孝为先,敬老我先行”活动的有力抓手抓紧抓好,要充分发挥本县区新闻媒体的作用,大张旗鼓的宣传好本县区的孝子典型,努力营造尊老敬老养老的良好社会氛围,同时,在此基础上对基层上报的材料,层层竞选,严格把关,初选出金、银、铜奖候选人。

(2)已曾受过省、市以上类似表彰的,此次不再推荐。

中共宝鸡市委老干部工作局 宝鸡市老年事业局

宝鸡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宝鸡日报社

宝鸡人民广播电台 宝鸡电视台

2011年5月20日

主题词: 二届百名孝子 评选 通知

抄报:省委老干局、省老龄办、市委办公室、市人大办公室

市政府办公室、市政协办公室

中共宝鸡市委老干局 宝鸡市